重庆中院首例判决飞行员档案直转下家 终止重庆法院长达五年的错判
发布时间:3/10/2021
近期,我所终于收到了首例重庆法院支持飞行员技术档案直接转移的终审判决结果。该案的判决结果,标志着经过本所不懈的努力,重庆市司法系统认可了飞行员技术档案直转下家的主张,填补了重庆地区辞职飞行员技术档案直接转移至新用人单位的一大空白。





此前飞行员辞职难点





    飞行技术档案转移一直是飞行员离职案件中的重点与难点。重庆地区针对飞行员档案转移这一问题的态度此前还是一直延续着民航局的旧规定,“辞职飞行员技术档案交由地区民航管理局暂存保管”。若遵照此规定判决,案件执行中飞行员档案转移将无法操作。



昶盛律师意见终被采纳

    经过我所主任宋云鹏多次与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协调,通过事实与法律进行推演与论述,飞行员技术档案直接转移这一观点最终得到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采纳。至此,重庆市司法系统终于认可了宋主任主张的“飞行员技术档案应由原航空公司直接转移至下家航空公司”这一观点。

    至此,终结了重庆地区法院长达五年的错判。今后,昶盛律师将致力于把案件结果转化为执行落地,为飞行员营造更加公平、自由的择业环境。